原厂商授权委托书
项目名称:山东电工电气集团有限公司2024年第六次综合计划公开竞争性谈判采购
日期:2024年7月30日
致:山东电工电气集团有限公司)
我公司大连斯频德环境设备有限公司是根据中国的法律成立的一家原厂制造商,主营业地点设在辽宁省大连经济技术开发区东北四街8号,兹指定和任命根据中国的法律正式成立的其主要营业地点设在天津西青开发区银湾广场-304的 天津瑞克特机电工程有限公司作为我方真正的、合法的代理人进行下列有效的活动:
代表我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办理第SDEE-2024-114 包2 号山东电工电气集团有限公司2024年第六次综合计划公开竞争性谈判采购包2水平车间循环水系统项目采购文件要求提供的由我方制造的冷却塔DX-M1111-A、DX-M1111-B、DX-M2551-D、DX-M3661-E、DF-S261-D有关事宜,并对我方具有约束力。
我方兹授予天津瑞克特机电工程有限公司全权办理和履行我方为完成上述各点所必须的事宜,具有替换或撤消的全权。兹认可和确认天津瑞克特机电工程有限公司或其正式授权代表依此合法地办理一切事宜。
我公司保证天津瑞克特机电工程有限公司为我公司授权参加本项目本子包/包应答的同一型号设备的授权商,并承担有关应答产品设计、制造、装配、工厂试验等属于原厂商应当承担的产品责任。
我公司保证对本次应答行为和成交后的合同履行与天津瑞克特机电工程有限公司承担连带责任。
我方于2024年7月30日签署本文件,以此为证。
授权书有效期:2024年7月30日~2024年10月30日
出具授权函的原厂商:大连斯频德环境设备有限公司(盖章)
签字:(签字)
大连斯频德环境设备有限公司
本公司主要从事制造、销售、维修各式冷却塔、超精密恒温恒湿空调,是中国冷却塔行业标准制定单位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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